2020 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 申请办法

为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,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 展,孔子学院总部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,以下简称奖学金,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、部分汉语考试考点、外国高校汉语师范/中文院系、国 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等(以下简称推荐机构)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

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 业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1. 非中国籍人士;

2. 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3. 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
4. 年龄为 16-35 周岁(统一以 2020 年 9 月 1 日计)。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。

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
1.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

2020 年 9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 年。

具有硕士学历,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、语言学、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六级) 200 分、HSKK(高级)60 分。2 年以上从事中文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2.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

2020 年 9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2 年。

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五级)210 分、HSKK(中级)60 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3.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

2020 年 9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 年。

具有高中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210 分、HSKK(中级)60 分。

4. 一学年研修生

2020 年 9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11 个月。不录取在华留学生。

汉语国际教育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70分,具有 HSKK 成绩;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四级)180 分、HSKK(中级)60 分;汉语研修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210 分,提供 HSKK 成绩者优先。

5. 一学期研修生

2020 年 9 月、2021 年 3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5 个月。不录取护照上有X1、X2 签证者。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 等方向,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(三级)180 分,具有 HSKK 成绩;中医、太极文化方向,具有HSK 成绩,同时提供 HSKK 成绩者优先。

6. 四周研修生

2020 年 7 月或 12 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 4 周。不录取护照上有X1、X2 签证者。

中医、太极文化、汉语言+中国家庭体验、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方向,具有 HSK 成绩。可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,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,提前报总部审批,每团 10-15 人。

7. 联合培养项目

(1) 总部与接收院校合作奖学金

孔子学院总部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设立奖学金,其中一学年研修,汉语国际教育本科、硕士类奖学金,由相关院校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招生;“汉语+职业技术培训”类奖学金按相关院校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系统内公布的标准招生(相关院校招生类别及名额见附件 3)。

(2) 总部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、大学联合培养奖学金

该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、名额和资助方式等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报名网站更新发布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2020 年 3 月 1 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报名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。登录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:

1.7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4 月 10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4 月 20 日;

2.9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5 月 10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5 月 20 日;

3.12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9 月 10 日,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9 月 20 日;

4.2021 年 3 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 11 月 10 日,

推荐机构、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11 月 20 日。

孔子学院总部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:根据 HSK、HSKK 考分和级别,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,于入学前约 3 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,公布评审结果。

四、关于汉语桥获奖者

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2020 年度“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”者,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网站, 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。如有问题,请咨询 chinesebridge@hanban.org

五、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

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,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招生等服务。

六、其他

1. 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,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。

2. 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。

3. 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,详见《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。

4. 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 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七、孔子学院总部联系方式

考试与奖学金处

电子信箱:scholarships@hanban.org电话:+86-10-58595727

 

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 申请材料清单

一、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
2. HSK、HSKK 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。

3. 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。二、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

4. 提供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和在校学习成 绩单。

5.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(含)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。提供中文个人陈述(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、拟定研究计划,3000 字左右)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
6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 导师的推荐信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。

三、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
四、未满 18 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。

五、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